美國加州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起訴書指控中國福建晉華和台灣聯電與3名個人,共謀竊取美國美光商業機密。聯電表示,對於指控將嚴正以對,並竭力回應指控。
加州聖荷西市(San Jose)聯邦地方法院公布的起訴書指控,中國國營福建晉華集成電路(積體電路)公司和台灣民營的聯電公司及聯電的3位高級主管,共謀竊取美光商業機密,以協助聯電和福建晉華研發許多電腦處理器使用的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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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出租起訴書指出,涉案3名台灣男子是陳正坤(Stephen Chen Zhengkun)、何建亭(He Jianting,譯音)和王永明(Kenny Wang Yungming,譯音),他們全都曾在美光工作,並在加入聯電時竊走美光的技術,目的是要轉移給成立僅兩年的福建晉華公司。
聯電聲明指出,美國政府的起訴內容實際與先前美光(Micron)對聯電提起民事訴訟主張的內容相同,對於美國檢察官辦公室在起訴前沒有事先通知聯電,並給予討論事件始末的機會,表示遺憾。
燈光音響聯電表示,公司研發積體電路及其他技術近40年,不僅投注無數資源進行相關技術的研究發展,並且在世界各地擁有數以千計有效的技術專利佈局。對於任何聯電可能違反法律的指控,聯電都將嚴正以對,並擬竭力回應指控,已委請律師處理,捍衛公司及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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